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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空中 “利劍”的跨越式騰飛
    來源:《黨史博覽》2019年第11期  作者:徐秉君  點擊次數:


       人民空軍第一支飛行中隊在南苑機場待命起飛

    決策:一定要建立一支強大的空軍

    1949年1月8日,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村,中共中央向全黨發出《目前形勢和黨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務》 的指示,明確提出:1949年及1950年,應當爭取組成一支能夠使用的空軍。這是中央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確提出建立空軍的任務,而且強調是 “一支能夠使用的空軍”。

    人民空軍的建立,是先成立空軍領率機關,后組建航空學校和空軍部隊。全國性的空軍領率機關,是先組建軍委航空局,再成立空軍司令部;各軍區空軍領導機關也是先組建航空處,再成立軍區空軍司令部。

    1949年3月30日,中央軍委根據形勢和任務的需要,決定組建軍委航空局,任命常乾坤為局長,王弼為政治委員。同日,軍委航空局開始組建,負責統一領導全國的航空事業。軍委航空局是人民空軍領率機關的前身,組建后為正式成立空軍做了大量準備工作。

    7月10日,毛澤東寫信給周恩來,提出建立空軍的具體問題。周恩來看到信后,立即著手進行組建空軍的各項實際工作。

    7月26日,中央軍委決定,以解放軍第14兵團機關和軍委航空局為基礎組建解放軍空軍領導機構。

    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召開,毛澤東在開幕詞中說:“在英勇的經過了考驗的人民解放軍的基礎上,我們的人民武裝力量必須保存和發展起來。我們將不但有一個強大的陸軍,而且有一個強大的空軍和強大的海軍?!?/span>

    10月25日,中央軍委正式任命劉亞樓為空軍司令員,蕭華為空軍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11月11日,中央軍委致電各軍區、各野戰軍: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部現已宣布成立。

    方針:“在陸軍基礎上建設空軍”

    上任伊始,空軍司令員劉亞樓對空軍建設的方針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最后得出結論,應當以陸軍來的干部為骨干建設空軍。隨后,劉亞樓明確提出 “在陸軍基礎上建設空軍” 的思想。后經空軍黨委集體討論通過,正式確立了 “在陸軍基礎上建設空軍” 的方針。

    空軍領導機關以人民解放軍第14兵團機關和軍委航空局為基礎,從陸軍選調一批軍、師、團建制單位組建第一批空軍部隊,并選調了大批有作戰和工作經驗的干部擔負空軍各級領導工作,從而使空軍建設在較短時間內初具規模。各軍區空軍以及空軍各部隊的組建,也都是由陸軍成建制地轉為空軍,使空軍部隊從組建開始就具備正常運轉的領導機構??哲婎I導干部配備和飛行員的選拔,都是選調在戰火中成長起來的優秀領導干部和戰斗英雄,他們與一批新參軍的青年學生,以及留用的部分投誠和解放過來的國民黨軍飛行員及航空技術人員等,構成了空軍組建初期的骨干力量。


       中國自主研制的第一架三代戰機殲-10原型機

    創建:第一批有戰斗力的空中力量

    在人民解放軍序列里組建的第一支飛行部隊,卻是在空軍組建之前。北平和平解放后,國民黨軍不甘心失敗,憑借其空中優勢肆意騷擾轟炸北平。為此,中央軍委決定,迅速組建一支空軍作戰分隊,負責北平的防空。

    1949年8月15日,人民解放軍第一個擔負作戰任務的飛行中隊,在北平南苑機場正式組成。飛行中隊最初僅有10架飛機,其中P-51戰斗機6架,蚊式轟炸機2架,PY-19教練機2架。這些飛機有的是起義人員駕駛來的,有的是從國民黨空軍那里繳獲的。后來又增調作戰飛機19架。飛行中隊經過短暫恢復性訓練后,從1949年9月5日起正式擔負北平地區的防空任務。這標志著中國人民從此有了自己的空中作戰部隊。這個飛行中隊,在1949年10月1日參加了開國大典。

    建設空軍,首要的任務是培養飛行員和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根據空軍面臨的作戰任務,中央軍委要求空軍以最快的速度設立一批航校,加速培養空軍急需的飛行員和各類專業人才。

    1949年10月6日,中央軍委批準了創辦6所航空學校的方案??哲婎I受任務后,克服了重重困難,僅用50多天的時間,6所航空學校就全部籌建完畢,并于當年12月1日開學。隨后,空軍又3次擴大航校培訓規模,以滿足不斷擴大的航空兵部隊迅速發展的需要。經過4年的艱苦努力,到1953年底,空軍航校共培訓飛行員5945名,機務人員2.4萬余名,軍事干部396名,政治干部690名,后勤干部310名,為大批組建航空兵部隊創造了條件。

    航空兵部隊是空軍的主體和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組建各機種配套、能夠執行多種作戰任務、具有戰斗力的航空兵部隊,是人民空軍在創建時期的根本任務。1950年5月9日,中央軍委正式批準組建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第4混成旅。該旅下轄2個殲擊機團,1個轟炸機團,1個強擊機團。6月19日,空軍第4混成旅在南京正式成立。這是空軍成立后,組建的第一支整建制的航空兵部隊。

    1950年10月19日零時起,第4混成旅開始擔負保衛上海的防空任務。

    10月至11月間,在完成組建第一支航空兵部隊第4混成旅之后,空軍組建和擴建了第二批航空兵部隊,共3個旅。10月31日,經毛澤東批準,空軍部隊的番號由旅改為師,遂將空軍殲擊第3、4旅,依次改稱為空軍第3、4師。10月25日,空軍第2師在上海成立。3個航空兵師相繼組建。

    人民空軍組建之初,擔負的主要任務是:配合完成解放臺灣、海南島以及消滅殘匪的任務,做到在一定的領海和領空上初步取得制空權,然后逐漸地在這個基礎上建成一支完全新式的、強大的人民空軍。1950年4月15日,毛澤東給《人民空軍》 雜志創刊號題詞:“創造強大的人民空軍,殲滅殘敵,鞏固國防?!?這一題詞,對人民空軍的任務作了完整的表述。

    然而,由于朝鮮戰爭爆發,人民空軍的作戰任務發生了變化,中共中央決定推遲解放臺灣,空軍一方面組成中國人民志愿軍空軍參加抗美援朝,一方面擔負要地防空,支援進軍西藏和清剿殘匪等作戰任務。這樣一來,僅靠這幾支航空兵部隊顯然是不夠的。因此,這一變化加速推動了空軍航空兵部隊的組建。

    1950年11月下旬至1953年3月,空軍又分4批組建了24個航空兵師56個航空兵團。這些航空兵師,經過戰前突擊訓練,隨即輪番入朝參戰。從1950年10月至1954年初,空軍邊打邊建,共組建了28個航空兵師70個航空兵團,擁有各型飛機3000余架,初步建成了一支由各種航空兵組成的有戰斗力的空中力量。

    裝備:建立中國自己的航空工業

    航空武器裝備是空軍建設的物質基礎。然而,新中國成立之初,由于沒有自己的航空工業,飛機裝備只能依靠外援。經過抗美援朝戰爭空戰的檢驗,建設獨立自主的航空工業顯得尤為迫切,從而加速了中國航空工業的創建進程。

    空軍組建后,劉亞樓司令員深知,建設強大的空軍必須要有強大的航空工業作后盾,因此他積極向中央建議加速創建中國的航空工業,先后8次向中共中央、毛澤東系統提出建立新中國航空工業的報告。

    1951年4月17日,中央軍委和政務:頒發了《關于航空工業建設的決定》,隨即航空工業管理委員會正式成立。航空工業部門創建伊始,即堅決貫徹執行周恩來確定的方針:在蘇聯的援助下,從修理走向制造。為了完成這一歷史性任務,首先組建了第一批航空工業骨干工廠。

    根據《關于航空工業建設的決定》,空軍工程部隨即將東北修理總廠及所屬單位移交給航空工業局。其中,空軍第五廠于1951年6月29日正式辦理移交書,并更名為國營112廠,即沈陽飛機制造廠。從此,沈飛作為中國航空工業的“長子”,一步步發展成為中國殲擊機的搖籃。


       空軍 “三劍客”殲-10、殲-16、殲-20戰機首次同框,展示中國空中力量正向世界一流戰略空軍邁進

    由修理到制造的跨越

    新中國航空工業初建時,由于基礎差,只能擔負部分飛機的修理任務,還不具備生產制造飛機的能力。但航空工業部門在 “一五” 期間,按照計劃目標,相繼試制成功了3種飛機及其發動機,成功實現了由修理到制造的跨越。

    1954年7月3日,新中國制造的第一架飛機初教-5首飛成功。這架飛機是由航空工業六大骨干廠之一的南昌飛機廠在蘇聯援助下制造的,標志著新中國航空工業順利實現了從修理到制造的過渡。9月28日,新華社向全世界宣告:中國人民從此有了自己制造的飛機。

    1956年7月19日,中國制造的第一架噴氣式殲擊機殲-5首飛成功。9月9日,《人民日報》 以《我國試制成功新型噴氣式飛機》 為題在頭版頭條作了重點報道。殲-5飛機的試制成功,實現了周恩來提出的空軍所需殲擊機在兩年時間里由國內自給的設想,從而結束了空軍飛機來源完全依賴進口的歷史。

    -5飛機列裝后,在國土防空作戰中屢創佳績,先后擊落擊傷國民黨空軍及美軍F-86、F-4B、P-2V等多種飛機12架,成為新中國成立初期的一代名機。

    由仿制到自主研發的跨越

    -5飛機試制成功并投入批量生產,不僅使中國航空工業獲取了制造飛機的經驗,而且也讓中國空軍的航空裝備由此開始立足于國內。殲-5飛機列裝后,成為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的主力裝備。

    1956年10月、11月,我國第一個飛機設計室和發動機設計室先后成立,1957年3月又成立了航空儀表設計室。航空工業局從全國調集了近200名航空科技人才,充實到這三個設計室,由此而開始了由仿制到自主設計的艱難探索。1958年初,沈陽飛機設計室在蘇聯專家的幫助下,開始醞釀設計飛機的新目標——超聲速噴氣式殲擊機。

    但是,在“大躍進” 的背景下,“快速試制” 的 “東風102” 及 “東風103” 出現嚴重質量問題,軍委副主席賀龍震怒,要求工廠 “停產進行質量整頓,要一刀兩斷,重新試制”。

    1961年1月,中央軍委國防工委正式決定,由112廠重新試制殲-6飛機。經過國防工業質量整頓,重新試制的殲-6飛機實現了優質過關。1963年9月23日,新試制的殲-6第0001號飛機,由試飛員吳克明首飛成功。隨后,又完成了所有課目的試飛,飛機的主要技術性能全部達到了設計要求。

    進入20世紀60年代,由于中蘇關系惡化,蘇聯對華軍事援助戛然而止,促使中國必須走獨立自主的研發道路。1961年,為了緩和兩國關系,蘇聯又提出愿向中國轉讓米格-21殲擊機的生產特許權,并提供全部資料,為我國加速制造超兩倍聲速的二代戰機提供了轉機。

    1966年1月17日,國產第一架殲-7飛機,由葛文墉駕駛首飛成功。12月,航空軍工產品定型委員會批準殲-7飛機生產定型并轉入批量生產。殲-7飛機具有良好的高空高速性能,可以擔負攔截敵機和對空對地攻擊等作戰任務。后續發展出20多種型號,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成為人民空軍的主戰裝備之一,并出口多個國家。

    這一時期,我國生產制造的殲-5、殲-6、殲-7飛機等主力戰機,都是仿制蘇聯的,盡管在當時也都屬于世界先進飛機,但由于過度依賴外援,嚴重制約了自己航空工業和飛機裝備的發展。

    1958年7月26日,新中國第一架自行設計的噴氣式教練機殲教-1,由空軍試飛員于振武首飛成功。盡管由于空軍訓練體制改革,殲教-1未能裝備部隊,但該機的設計為我國培育了第一代飛機設計師。

    新中國真正意義上自主研制并具有獨立知識產權的第一種殲擊機是殲-8飛機。這種高空高速殲擊機,主要用于要地防空和奪取制空權,1964年開始研制。1969年7月5日,殲-8飛機由試飛員尹玉煥首飛成功,標志著我國在自行設計制造殲擊機的道路上邁出了可喜的一步。從此,我國結束了不能自行研制高空高速殲擊機的歷史。

    由追趕到比肩的跨越

    由于歷史、經濟、技術等多方面原因,我國航空裝備發展一度落后于世界,并出現了代差。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我國的航空裝備一直處于追趕狀態,直到20世紀90年代初,由于采取 “兩條腿走路” 戰略方針,即一方面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自主研發第三代先進戰機,一方面積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并在消化吸收的基礎上加以創新,從而實現了航空裝備的跨越式發展。

    -10飛機是我國自主研制的第一種第三代戰斗機,從立項伊始,中央就明確提出了 “獨立自主,自力更生,以我為主,自行研制,利用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積極引進先進技術,主要是軟技術” 的研制指導方針。1986年1月,鄧小平批準新型戰機研制方案,并以國務、中央軍委聯合下發文件批準殲-10立項研制,代號為國家重點工程 “十號工程”。

    然而,殲-10研制的難度超乎想象。在殲-10新機的設計過程中,我國還缺乏對新一代飛機設計、制造、試飛等技術的預研開發和技術積累,甚至在許多概念上都需要重新構建,尤其是缺乏符合新機研制需要的試驗、試制、試飛等多種重要設施。更大的困難是資金問題。而且有人提出,殲-10干脆下馬,把錢省下來買國外先進飛機更合算。關鍵時刻,軍委副主席劉華清態度鮮明:“蘇-27再好,也是別人家的孩子;殲-10無論如何,就是再困難,也要搞下去!” 這一決策改變了殲-10的命運。

    1998年3月23日,我國自主研制的首架第三代戰機殲-10由雷強首飛成功,實現了我國軍機從第二代向第三代的歷史性跨越!這使我國成為世界上少數幾個能夠自主研發第三代先進殲擊機的國家,也為后續第四代戰機的研制打下堅實的基礎。

    與此同時,按照中央軍委 “兩條腿走路” 的方針,中俄軍事合作引進蘇-27生產線的 “十一號工程” 也在同步進行。雖然經歷了由于蘇聯解體而面臨夭折的險況,但俄羅斯繼續履行了蘇聯時期的合同,使 “十一號工程” 繼續進行。由于進口的部件與原始圖紙有很大差異,在具體生產過程中遇到超乎想象的困難,在中航工業各級部門卓有成效的組織領導下,科技人員刻苦攻關,邊研究、邊設計、邊改進,突破了一道道技術難關。一線工人發揮聰明才智,加班加點無私奉獻,保證了整個生產流程都按節點完成。

    1998年12月16日,我國引進的首款第三代重型戰機殲-11由付國祥首飛成功!它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的國防力量已實現質的飛躍。

    -15型飛機是我國自主研發的第一種多用途重型艦載戰斗機,該機融合了第三代戰機的技術,裝配鴨翼、折疊式機翼,機尾裝有著艦尾鉤等,具備艦載機特征,高強度的起落架能夠適合艦載戰斗機拖曳方式。殲-15型戰斗機是我國自主研發艦載機的開端,填補了一項國家空白,主要使命是為我國建立一支隨航母編隊遂行作戰任務的艦載機作戰力量。

    2009年8月31日,殲-15型01號飛機首次陸基飛行測試由首席試飛員李國恩首飛成功。2012年11月25日,殲-15艦載機首次在 “遼寧號” 航空母艦上成功完成了起降。殲-15型戰斗機是航母編隊的??绽?,該型機列裝后,標志著我海軍遠海作戰能力大幅度提升,是一種國家戰略的延伸。

    以殲-10為代表的三代戰機研制成功和蘇-27飛機項目的成功引進,不僅為人民空軍提供了與發達國家比肩的先進裝備,更重要的是通過殲-10和殲-11、殲-15等系列三代戰機的研制和生產,我國建立起了更加完備的航空工業體系,造就了一批頂級飛機設計師、工程師、試飛專家、科研隊伍,撐起了新時期中國航空工業的脊梁,為空海軍航空裝備成體系發展創造了條件,并為發展第四代戰斗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第四代戰機代表著當今世界最先進的航空裝備。隨著中國航空工業體系的不斷完善,我國又開始了向研發第四代戰機沖擊。

    2011年1月11日12時51分,試飛員李剛駕駛被譽為 “黑絲帶” 的殲-20,在各大媒體鏡頭的聚焦下,風馳電掣,呼嘯而起,沖向藍天。13時10分,“黑絲帶” 翩然而返,以優美的姿態輕盈著地。整個過程歷時約19分鐘。殲-20首飛圓滿成功,標志著我國已經跨入第四代隱形戰機的先進行列。

    時隔不久,我國自主研制的另一款隱形戰機殲-31 “鶻鷹”,由首席試飛員李國恩首飛成功,從而使中國成為與美國比肩能同時研制兩種隱形戰機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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